Wednesday, July 23, 2014

一篇5年前的文(笑)

 银色的月光洒在人间,大地似乎被层层布纱笼罩。那束光下,若隐若现两个影子。

  “啊———”,其中一个影子发出了叫喊声,身体像泄了气的气球,一点一点消失、不见。你撇了撇嘴角,凝视手中那颗心。那颗心出现一个女子,然后有个男人、女人、还有小孩。你狠心闭上眼,心中默念:“这是第99个了。”

   “你做得很好,如今离我康复之日已经不远了!哈哈哈哈哈……”他那低沉的声音,笑起来,煞是吓人。你没说话,想起自己的身世,拳头不知不觉已经握紧。 “魔王,我明天收集完最后一颗心,我就会离开了,请您记住您说过的话。” “好好好,看你急什么呢。明天我会把最后一个名字交给你,只要你执行完任务,你就自由了。”你冷冷笑了笑,这魔王什么时候守诺言了?不过就算他不放你走, 你已经决定要逃走,无论用什么方法。

  你是一个人,但不是普通人。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身上的的确确流着“洛芙族”的血。洛芙族是一个暗 地生存的族人。你们外表看似普通人,能吃能玩能说能走,但却拥有一只红色眼珠的眼睛。你恨自己的身世,恨你的父母,恨洛芙族的人,更恨自己那只红色的眼 睛。“如果我没有红色的眼睛,那该有多好……”。那红得鲜血般的眼睛,像永远的烙印,注定你一世都不能背叛洛芙族,否则永不超生。

   “谷风!快过来!我在这里啊!”那女孩,有着比蜜糖还甜的笑容,比苹果还红嫩的脸颊,大声地呼唤你。你叹了口气,扬了扬嘴角。是她吗?就只有她,才能让你 展现温暖的笑容吗?“谷风,我今天做了一个蛋糕哦!来帮我试试味道!”桌上摆着一个蛋糕,不,应该说,摆着一个不像蛋糕的蛋糕,颜色五六七八,上面挤满了 忌廉,实在……

  你皱了皱眉头,可是还是把蛋糕吃下去了。
  这什么啊……
 
  “怎么样?还不错吧? 我研究了还久才成功的哦!”女孩笑得好甜好美,你也笑了。这笑带着太多复杂的情绪了,你明明知道不可能和她一起,你知道你不是普通人类,你更加知道你其实 不喜欢吃蛋糕,却为了眼前这个女孩,吃下那最厌恶的东西。你知道的?为什么还要让自己越陷越深?

  “谷风……谷风……魔王召唤你了……”听到精使者的叫唤,你突然颤抖了一下,双手也已经不知不觉握紧。“最后一颗心,那是一颗高级的心,没有任何污秽思想、纯洁无暇的心,你要偷的那颗心,是15岁女生琦琳的心……”

   琦琳?你望着眼前的女孩,琦琳?你吓呆了,心里只想问,为什么?保护了那么久的人,还是注定要失去吗?你很不甘心,那红色的眼睛充满愤怒的火焰,为什 么!为什么我心爱的人都要离我而去!为什么?爸爸是这样,妈妈是这样,弟弟是这样,连琦琳也要离开我!难道我不配拥有爱人吗?!想到这里,你的拳头用力地 砸在桌子上,餐厅里的人都望着你。

  “怎么了?是不是蛋糕不好吃?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好吗?我下次不会再做蛋糕了……”琦琳用无辜的眼神望着你。你的心猛地跳动,愤怒的火还在继续燃烧,非得把我折磨成这样才行吗?那个魔王!

  “赶快动手吧,再不动手,你就会死的了!只有五分钟十四秒的时间而已!”精使者说。

  你怎么忍心呢?你偷过无数颗心,再狠心,你都没有犹豫过。为什么就这次?你的心被动摇了吗?就因为女孩?因为你对她有了感情?

  你把她带到了没有人的空巷,准备执行最后一次的任务。

  “琦琳,你怪不怪我背叛你?”你的眼神很坚定地望着她。真是愚蠢!你怎么会像普通人类那样肤浅?“谷风,你怎么了?好像突然变得很奇怪。”她也望着你那只红色眼睛。

  “啊!好痛!心痛得很厉害!不行了……”,“如果我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你会不会好好活下去?”你开始喘着粗气,左手抓着胸口说。“你为什么会消失?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突然不说话了,只是一直喘气。你很辛苦吗?那让我来……

   我突然出现,把手上的封印撕开,立刻变成一只——丑陋的怪物。我用那只长得很可怕的右手,向你最爱的人伸展过去,只见她好害怕,跌跌撞撞倒在地上了。 “不要!蝴姬!不可以伤害她!不可以————”你像要死去的狗那样嘶叫,声音是多么得悲凉,可惜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我了……

  我的手直接刺入她的胸口,她的叫声响遍整个天空。我找到了她的心,用力一抽,把她的心活生生地揪了出来。

  她失去了心,失去了灵魂,她倒在地上,身体像粉末一样,被风吹走了。

  “不要————————”你倒在地上大喊。“你就这么喜欢她?你为了她宁愿背叛族人,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就为了她?!”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你这个没有感情的动物,你是永远都不会拥有爱,永远都不会明白的!”你的声音已经变得沙哑了,你抱着头,撕心裂肺地叫。

  你说,我不明白爱?你懂什么……你究竟懂什么!

  手中那颗心,已经没有跳动了。心中的画面渐渐浮现——那是……你的脸!

  你呐喊得更厉害,仿佛要把天空也撕下来。
  
  忽然,我脸颊旁两行热泪,潸潸流下……

没事

我还是不懂你。
非要狠狠地把泡沫捏碎才甘心。

你总告诉我会没事的。

我相信你说的话。可是我不喜欢你总是这样把所有东西都藏起来,收起来。
你说没事。习惯了也就这样了。

我知道你害怕。

因为害怕所以不敢前进,因为你害怕伤害。
我也一样。
你懂吗?

可是这时候我却宁愿相信你那句“没事”。
像魔咒,就算怎样都好。都会没事。
没关系。
没事的。

别失眠了好吗。

Saturday, July 19, 2014

我们不要忘记今天

有多久没有畅快淋离地阅读完一本书。
《我们不要忘记今天》。


怎么说呢,我说不出具体的感觉。
它不是在叙述一个高潮迭起的故事,没有爱恨情愁,也不是很深奥的书。
就只是淡淡地、流水般地,就像雪花飘落地、轻轻的敲在你的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我们不要忘记今天。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只要遇到了很痛苦、很快乐、很想哭的事情,就会告诉对方“我们不要忘记今天”。

似乎说了这句话,我们就能把所有今天的事情记住了。

我喜欢郑润,也喜欢李明瑞。
我喜欢他们相遇的那一天,以及偶遇的那一天。

喜欢你的程度,就像当时的喜悦。
喜欢你的程度,就像那无穷无尽的水路。

郑润喜欢走路。喜欢用双脚实实在在地踏在地上。
那是个没有手机的年代,交通不发达。
她喜欢走路,那是她偶然发现的乐趣。

为了解这城市而行走,是一件很棒的事。
行走,会唤起掠过脑海的思绪,会让人看到当前存在的事物。
 双脚踩着地面向前行,就好像读书的感觉。
走过树林小路,看见狭窄市场道路,素不相识的人们跟我说话,请求帮助,甚至呼喊我。
行走不仅可以遇见人,同时还能看景。

我也喜欢走路。有时候会发现坐车看不到的东西。
尤其是一个城市的味道,街道迎面的人们、声音、空气,那都是那个城市的标记。
我们习惯住在自己的城市,习惯了那些味道,我们没有特别去注意,但却已经不能分离。
这座城市,包容着你与我,将我们豢养。
就是这个味道,让每个小镇,都散发着自己的光彩,那么地美丽。

尹教授也是个难忘的人。
在给学生最后的一封信里,他这样说道。

我终身是个诗人,操作着言语,和言语战斗。
对我而言,这个时代就是不停息的考验。
在言语失去价值的这个时代里,各种虚伪和暴力的言语支配着,使我丧失了继续使用言语的欲望。
对言语的绝望,并非代表我承认我人生的失败。
虽然我要从讲台退下来,但我会努力生活,照顾好自己的身体,重新再提笔写诗。
这是我自己的债务,也是我的使命。

克利斯朵夫的故事,那个教授不停重复的故事,震撼了郑润、明瑞与美缕的心的那个故事。
我们都是渡河者,我们同时是救济自己的孩子。

还有那只叫爱蜜莉的猫,听不见声音的粉红耳朵。
却那样地,静静地看着雪花从天空飘落。

还有最后的最后,写在明瑞褐色笔记本的最后一页:
以后有一天,我想和郑润白头偕老。
和润在后面加上的:我去找你。



我去找你